2026-09-22本采购项目已通过西南交通大学东部(国际)校区管委会立项,具备遴选条件,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遴选办法
1.项目编号:HQYS-2026-006
2.项目名称:西南交通大学东部(国际)校区求实餐厅档口(风味餐)技术合作项目
3.项目简介:本项目拟选定一家服务商在西南交通大学东部(国际)校区求实餐厅为师生提供风味餐餐饮服务。
4.本项目采购综合遴选办法,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和现场制作菜品进行综合打分。若当天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不足三家,则采购小组启用搓商遴选方式,与参加遴选供应商进行搓商,确定成交供应商,所有搓商要求与指标均正偏离采购文件要求。
5.项目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东部(国际)校区求实餐厅
二、合作模式
1.原则上遴选单位提供主要食品原材料,服务商提供餐饮服务。涉及风味餐的相关原材料由服务商自行采购提供,但必须严格符合风味食品管理及食品安全要求(成交后提供自备食品原材料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由遴选单位抽查)。
2.项目营业收入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管理,遴选单位扣除公共服务成本分摊费(即每月营业收入*公共服务成本分摊费比例%)、当期主要食材成本、当期能源成本(按档口营业额的3%计算)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向服务商支付,按月结算。
备注:公共服务成本分摊费是指遴选单位为服务商提供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而产生的费用:能源保障;灭四害;烟道清洗;餐具清洗、卫生保洁、环境消杀;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培训;一卡通、支付宝设备的使用维护等。
3.本项目公共服务成本分摊费比例不高于7%,建立档口营业额与公共服务成本分摊费计提比例联动的考核激励机制。
(1)若档口实际营业额达到月度目标营业额的150%及以上,超出月度目标营业额的部分其公共服务成本分摊费比例按照服务商所报比例的80%计提;
(2)若档口实际营业额达到月度目标营业额的200%及以上,超出月度目标营业额的部分其公共服务成本分摊费比例按照服务商所报比例的50%计提。
4.保底公共服务成本分摊费为0.40万元/月,若不足0.40万元/月,按0.40万元提取(学校要求停伙月份除外)。
5.保底营业收入40万元/年。
三、项目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遴选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则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作终止。
四、遴选单位义务
1.提供合作场地,预计15平方米。
2.提供基础装修、餐桌椅、中央空调、电梯等大型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维修维护、收银设备(一卡通、支付宝设备)。
3.提供能源保障、原材料采购供应、就餐区保洁、餐具回收及清洗消毒、有害生物防治、场地设施设备的常规维保。
4.提供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培训。
5.其他需要提供支持的事项。
五、服务商义务
1.服从遴选单位的统一管理。
2.为遴选单位提供风味餐餐饮服务。
3.承担档口所有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材成本、能源费用、人员开支、宣传广告等一切生产成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确保伙食售价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所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须经遴选单位审核并公示,主动接受遴选单位监管。
5.提供的食品原材料、餐用具、设施设备等必须符合食品(生产)安全相关要求和标准。
6.配备至少1名回族厨师,所有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健康证须公示)且熟悉餐厅工作(成交后提供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经营过程中如有人员调整,须及时向遴选单位报备);
7.确保运营全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8.按照遴选单位提供的收费方式收费,所有收入统一纳入学校指定账户。如有私自收费或乱收费行为,遴选单位有权终止合作,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服务商承担。
六、风险管控
1.服务商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遴选单位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人员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
2.服务商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出现的任何食品(生产)安全问题由服务商自行负责,与遴选单位无关。
3.服务商与师生及第三人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纠纷及债权债务关系、政府行政处罚等,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遴选单位在协助服务商处理事故过程中产生垫付费用情况的,遴选单位有权从支付给服务商的服务费中直接扣减;影响学校声誉的,遴选单位有权通过扣减履约保证金、罚款等方式要求服务商赔偿。
4.运营期间,如遇工商、税务、交通、保险、环保、人员安全、财产安全及各类纠纷等事宜,由服务商自行负责解决,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服务商承担。
七、服务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遴选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配备至少1名回族厨师。
5.承诺约束:供应商所提交全部资质均真实有效,若存在伪造、变造虚假材料,直接作废响应,取消成交资格,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损失。
八、遴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联系人
1.获取遴选文件的地点及方式:成都市东部新区西南交通大学东部(国际)校区管委会后勤保障办公室,现场领取遴选文件。
2.领取时间:2026年9月22 日至9月24 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
3.领取遴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查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鲜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仅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组织踏勘,详情参见遴选文件。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28日9:30-10:00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0:00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成都市东部新区西南交通大学东部(国际)校区1-0624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评审时间与地点
评审时间:2026年9月28日10:00
评审地点:成都市东部新区西南交通大学东部(国际)校区1-0621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交通大学东部(国际)校区管委会
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西南交通大学东部(国际)校区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18228321942
西南交通大学东部(国际)校区管委会
2026 年9月22 日
- 日期:2024-06-07
- 日期:2024-05-29
- 日期:2023-10-24
- 日期:2021-03-11

